2017年11月20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拓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请示》、《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中央团校改革方案》、《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的工作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总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修订稿)》。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大督察力度狠抓改革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强调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规范报告方式、审议程序及其重点,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开透明,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会议强调,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要把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重中之重,从健全体制机制入手,规范人员选派,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管理,严明考核激励,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群众满意。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要注意因地制宜,保护、保留乡村风貌。
会议强调,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遵循湖泊的生态功能和特性,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
会议指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深入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要重视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会议强调,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已经有了前期的实践基础,要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平衡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会议指出,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要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会议强调,中央团校工作承担着为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教育培养干部骨干的重要使命,改革要着眼党的青年工作大局,把握建设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这一根本定位,聚焦团干部教育主责主业,剥离学历教育,创新办学方式,突出政治培训,努力为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和共青团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会议指出,建立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举措。要根据《立法法》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审议等工作机制,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会议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以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担当和勇气,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形成了一大批改革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这是继续深化改革的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改革方向,继续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最为关键的是,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新任务,部署了一大批力度更大、要求更高、举措更实的改革任务。同时,还要继续推动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改革的担子越挑越重。我们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要抓紧梳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革任务和举措,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保持工作力度和连续性,有计划有秩序推进落实。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落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推出改革方案的要狠抓落实,还没有完成的改革任务要紧抓快干,已经落实方案的还要巩固改革成果。要坚持一把手抓改革,重视搞好调查研究,善于研究和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明年改革工作要抓紧谋划起来,用更高的标准抓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
2018年1月18日
全会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兴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更加统一、信心更加坚定、行动更加有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
全会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全会高度评价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抓住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关键环节,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全会认为,我们党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全会认为,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
全会强调,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全会认为,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全会提出,这次宪法修改必须贯彻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全会认为,宪法修改关系全局,影响广泛而深远。要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上思考问题,维护宪法权威性。
全会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激励和引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具有重大引领意义。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促进人类和平发展的崇高事业具有重大意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充实宪法的重大制度规定,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全会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宪法法律实施作出贡献,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本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2018年2月26日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的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这两个建议名单分别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勇于创新,扎实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着力全面深化改革、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着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
全会认为,开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对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会强调,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全党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既要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针对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要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全会提出,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要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全会提出,治理好我们这样的大国,要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中央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地方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管理好本地区事务,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增强地方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全会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保障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2018年3月3日
中共中央对开好今年“两会”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政协党组关于政协大会有关事项请示的汇报,听取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汇报,作出重要指示,并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为大会胜利召开提供了基本遵循。3月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不要民主了,而是要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总书记希望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真诚协商、务实协商,道实情、建良言,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努力在会协商、善议政上取得实效。
(二)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报告内容共分三个部分:一是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报告从8个方面回顾了十二届全国政协的工作,即: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商议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言献策;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形成协商议政新局面;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做好凝心聚力工作;广泛开展对外友好交往,为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协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报告总结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坚持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等6条规律性认识和体会。三是今后工作的建设。报告对今后工作提出了5点建议,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重大问题献计出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广泛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能量,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三)汪洋同志在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
汪洋同志在闭幕会讲话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庄严的名称,清楚地界定了它的性质和作用,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个名称、这项制度赋予我们的使命。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必须求真务实提高协商能力水平。人民政协要坚持一切活动以宪法为根本准则,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增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新修订的政协章程新设立了“委员”一章,对委员履职尽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做好新修订章程施行第一年的“委员作业”,在明年大会报到时,不仅能提出好的提案,也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交上一份好的履职报告。他指出,新时代呼唤新作为,人民政协要以共同目标寻求最大公约数,以大团结大联合画出最大同心圆,以协商民主凝聚强大正能量,以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新活力,努力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信仰的海内外中华儿女凝聚起来,形成致力于实现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修改宪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宪法修改小组副组长栗战书作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说明。
栗战书在作说明时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3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栗战书说,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4次对1982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通过四次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栗战书强调,自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的事业又有许多重要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宪法修改是事关全局的重大立法活动,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这次宪法修改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
制定监察法
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三个地方已经成立监察委员会,并将按照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试点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的推进。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这是2017年的立法重点。全国人大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正在密切合作来研究相关的修改问题。从工作安排上,于2018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全文于2017年1月19日经新华社公布。王岐山在报告中提到,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
机构改革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批准这个方案。
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完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的,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依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2018年4月2日
加强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经济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2018年6月26日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奋发务实进取,勇于自我革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2019年3月3日
这次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关键之年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委员共商国是。会议审议批准汪洋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苏辉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及其他有关报告,对上述报告和文件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建议。全体委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要问题,深入协商讨论,积极议政建言,广泛凝聚共识,取得重要成果。会议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圆满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2018年是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朝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迈出了新步伐。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为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进一步做好培根铸魂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广大政协委员反响热烈,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人民群众,以奋进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实际行动,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深刻理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中国70年历史性变革中所蕴藏的内在逻辑,把握历史性成就背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优势,坚定信心决心,增强行动自觉,在接续奋斗中创造新的辉煌。
会议认为,2019年必然是机遇和挑战相互交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新内涵,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围绕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委员们认真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认为应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实施好减税降费改革。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发展,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推动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住房等方面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委员们高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成果,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重要决策部署,认为注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全国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扎实推进,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会议强调,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必须共同落实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70年的实践证明,人民政协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独特优势的制度安排。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各项工作的总纲,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把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作为新时代的新方位新使命,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工作的质量,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广泛凝聚正能量,是人民政协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必然要求。要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好协商议政、宣传政策、释疑增信、鼓舞干劲的工作。要完善政协协商的制度机制,丰富运行方式,营造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的良好环境,协助党和政府听取民声、汇聚民智,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有效提出对策建议,使政协协商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建言资政、凝聚共识、共建小康的过程。要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寓监督于协商之中,助推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要发挥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组织的作用,广泛凝心聚力。积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履职创造条件,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推动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内地与港澳青少年交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深化与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和人士的交流,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图谋和行径。广泛团结海外侨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会议强调,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要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本领。广大委员要当好人民政协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在方方面面都发挥带头作用,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同心同德,奋发进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3月15日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就,会议对此高度评价。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各位代表忠实履职,反映人民意志,展示了良好风貌。这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我们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的外商投资法,是一部新时代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础性法律。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中华民族正处在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使命,开拓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